5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姜文华故意杀人案。
(资料图片)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姜文华因故对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产生不满。经预谋,姜文华于2021年6月7日14时许,在复旦大学光华楼王永珍办公室内,持刀朝王永珍刺切数十刀,致王当场死亡。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姜文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诉讼代理人发表了代理意见。被告人姜文华及其辩护人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量刑等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当事人家属、社会公众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此前报道
2021年6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官方微博通报称,2021年6月7日14时52分,杨浦区邯郸路某大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民警迅速到场将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9岁,该校教师)控制,经120现场确认,被害人王某(男,49岁,系姜某同事)已死亡。经初步审讯,姜某自述因工作关系对被害人怀恨在心,故对其实施侵害。
2021年6月10日,复旦大学官网发布公告称,7日下午,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不幸遇害身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1年6月17日,复旦大学官网发布《关于王永珍遇害案件的几点情况说明》。其中称:经查王永珍、姜文华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二人没有合作发表情况,也不存在剽窃学术成果的情况。
姜文华自2016年9月起以青年研究员岗位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概率与统计精算系工作。学校与姜文华签订合同的合同期为3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姜文华应在合同期满前参加聘期考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2019年6月,数学科学学院按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考核过程不设政审环节。
2019年7月,经姜文华本人申请,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学院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2020年11月,经姜文华本人再次申请,学院考虑其特殊情况再次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又一次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截至2021年6月7日,姜文华与学校签订的1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满,学校并未作出与姜文华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