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沈佳青 记者 袁玮)年过半百的公司董事闫先生结识男子杨某,杨某声称可以为其“牵线搭桥”承揽工程项目。然而这位“朋友”竟通过编造事实,一人分饰多角等方式,在长达13年间让闫先生对其深信不疑,最后诈骗3900余万元。
徐汇检察院供图
2006年,时任公司董事的闫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杨某,两人一来二去成为朋友。2009年起,杨某开始为闫先生介绍建筑工程项目,杨某说,他的姐姐在某集团公司担任要职,可以通过她的关系帮闫先生承揽建筑工程。闫先生欣然接受。然而,杨某的姐姐虽然确实是某集团公司的管理人员,但并无渠道为闫先生介绍工程,她也不认识闫先生,一切都是杨某编造的谎言。这只是一个开始。
杨某给闫先生介绍两处动迁安置房工程,并亲自带闫先生去工地实地考察,他信誓旦旦地表示,这个工程是姐姐公司的项目,可以承包给闫先生做。闫先生信以为真。之后杨某开始以各种招待费、好处费、送礼等理由向闫先生索要钱款,每次2万、3万、5万、10万、20万不等,还有消费卡等。为了促成“生意”,闫先生没有过多怀疑。事实上这两个工地的项目与杨某姐姐公司并没有关系,杨某只是随意找了两处工地,谎称介绍给闫先生以骗取其信任,随即以各种理由诓骗钱财。
然而,杨某先后介绍给闫先生的几个项目一直没有承接下来,闫先生提出要见杨某的姐姐,杨某便给闫先生一个联系方式,自称是其“姐姐”的。闫先生便和杨某“姐姐”相识,通过杨某和其“姐姐”的关系又结识了杨某姐姐公司的“领导”。平日里,闫先生大都通过短信与他们联系,偶尔与姐姐的“领导”打打电话,并未见过面。联系过程中,杨某和他“姐姐”通过介绍工程项目,不断以各种名义向闫先生要招待费、送礼费、打点费等。然而面对工程问题,他们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辞回避。
其实杨某介绍给闫先生认识的人都是杨某假扮的。其间,杨某购买了三个不同的手机号,分别扮演自己的姐姐、姐姐所在公司的领导、老总等角色,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与闫先生联系,虚构可以帮助闫先生承接建筑工程借机骗钱。13年间,杨某从闫先生处累计骗取3900余万元,而他承诺的工程项目一个也未落实。
在家属的提醒下,闫先生才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杨某有诈骗前科。据杨某交代,他在十几年间,通过各种手段骗取钱财后,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钱都被其享乐挥霍一空。到案后,杨某认罪认罚,在家属的帮助下,赔偿了闫先生20万元。该案因为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最终经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60万元。
关键词: 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