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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知网11月24日消息,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其中聚焦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维护学前儿童与3岁以下婴幼儿、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幼儿园、托育机构等的合法权益,并且该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开设托班。新建居住区应当配套建设幼儿园及其托班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此外,已建成居住区的幼儿园及其托班未达到规划要求或者建设标准的,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予以补充和完善。
条例介绍,目前,上海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3.8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3%。近几年,上海积极开展优质园创建工作,全市公办幼儿园中优质幼儿园的比例达到67%。
并表示要落实幼儿园安全、卫生、膳食营养等要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幼儿发展优先理念为引领,保证儿童的户外活动时间,规范和建设保教资源。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物防、技防设施设备,保障儿童在园在托期间的人身安全;出入口、儿童活动场所、休息场所等区域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记录至少保存九十天。
条例明确,要将社区托育服务纳入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乡村社区生活圈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目前,上海市共提供托额5.3万个,千人托位数2.12个,全市街镇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率97%。
条例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站(点)的布局,加强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建设和指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现代技术赋能,优化“育之有道”APP的功能和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育儿指导方式。
此外,按照计划,明年要全面建设社区托育点,并开设更多的公办幼儿园托班,2025年达到千人托位不少于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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